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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房产抵贷款和质押贷款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20/5/21 7:03:44
石家庄房产抵押和质押有什么区别?电话:13180585756(同VX)牛经理。经济适用房如何办理抵押贷款吗?
1、标的物不同。房产抵押的标的物是不动产——房屋(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其他动产抵押除外),而质押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或者权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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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征不同。房产抵押是以不转移占有标的物为特征,而质押是以转移、占有标的物为特征。
3、管理标的物的义务人不同。房产抵押物的管理义务人是抵押人,抵押权人无管理标的物的义务,而质押权人有保管标的物的义务,出质人无管理标的物的义务。
4、设置权力数量不同。房产抵押在同一标的物同一时期可设置数个抵押权(重复抵押的除外);而质押的同一标的物不能在同一时期设置数个质押权,只能设置一个质押权。
质押的房产会限购吗?
会限购并且需要告诉购房人的是:被质押的房地产不建议购买。相对于房产质押贷款,房产质押贷款存在一定的风险,通过对抵押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以小见大。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在通知或取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转让抵押物,但应将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告知受让人。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1、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2、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3、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人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根据当前的情况所知道的,使用经济适用房可以来办理抵押贷款,还得需要看该房子是否满足有关贷款条件才行,经济适用房是受到国家照顾的房屋,房价相对来说低些,所以五年内的经济适用房不能做抵押贷款,需要五年后补交差价转换为贷款产品房才能申办贷款。
可采用其他方法来得到贷款:
1、能用其它房产做抵押,是自己的或亲朋好友的都能,若是亲朋好友的房产,要有他们的签字。
2、能用所拥有汽车做抵押贷款,汽车抵押贷款放款速度更快,能快速解决您的资金问题。
3、需要要知道的是,经济适用房要想获得贷款,需要满足五年以上才能。需要指出的是,不论是房产还是汽车抵押贷款,肯定要选择大型正规有实力的贷款机构,以便用短的时间拿到放款。
4、经济适用房在五年之内不可用于抵押贷款,五年后可以上市交易,此时方可用于抵押贷款。因为经济适用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房5年以内,国家不给办理产权证阿没有产权证,就不能抵押贷款。
经济适用房如何办理抵押贷款?
据了解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经济适用房必须满5年以才可以,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不能用来抵押贷款的,因为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不能提供有关房产证明,没有房产证时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没有手续就不能进行上市交易,所以无法获得银行和信贷机构的认可。
1、需要持房产证到房屋所在地的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价款的缴款手续,在国土部相关部门完成测算应缴纳的金额后,收取相应的款项并开具缴款凭证。
2、在开具土地价款缴款凭证后90天内,持该凭证及相关交易材料,到房地产交易登记申请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房产完全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就可按照相关步骤走房产抵押贷款的正常手续申请房产抵押贷款。